| 根据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《沪旅(2004)118号》“关于调整本市国内旅行社审批程序的通知”,徐汇区旅游管理局受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委托,对徐汇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设立实施行政许可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徐汇区国内旅行社审批程序如下:
一、办事项目概述
1)事项名称:国内旅行社审批
2)受理部门:上海市徐汇区旅游管理局
上海市工商局徐汇区分局
上海市旅游协会国内旅行社分会
联系电话:64830916(旅游局)
64038400(区工商分局)
64644393 64874650(协会)
办理部门:上海市徐汇区旅游管理局管理科
受理地点:桂林路128-1号(旅游局) 邮编:200233
茶陵路76号企业登记大厅(区工商分局) 邮编:200032
蒲汇墉路101号311室(协会) 邮编:200030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3)办事时限
自提交申请材料齐全,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。
4)收费标准:无
5)投诉电话
徐汇区旅游管理局:64365333
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:23115546
二、办事指南
1)办事依据
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6年10月15日第205号令发布,并根据2001年12月11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旅行社管理条
例>的决定》修订的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第六条、第七条、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
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年12月27日第16号令发布的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章和第三章
◆ 上海市人民政府1999年12月6日77号令发布的《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》第四条、第五条、第九条、第十四条和第
十五条。
2)申办对象资格
◆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,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。
◆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,包括直线电话、传真机、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。
◆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。
◆ 有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。
◆ 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和10万元旅游质量保证金。
3)申报材料(见附件1、2)
附件1:徐汇区国内旅行社设立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清单(LYJ/ZL-05-3)
附件2:徐汇区国内旅行社设立申请表(LYJ/ZL-05-4)
4)办理程序(见附件3)
附件3:徐汇区国内旅行社审批流程图
5)注意事项
◆ 申请单位必须合法、真实、如数地提交材料;
◆ 书面材料必须用A4纸张;
◆ 申报材料必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。
下载附件:徐汇区国内旅行社申请承诺书(LYJ/ZL-05-7)
国内旅行社变更事项登记表(LYJ/ZL-05-1)
旅行社营业部备案(变更)登记表 (LYJ/ZL-05-2) |